1931 到 1932 年,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一个还没拿到学位的学生拿到一笔旅行奖学金去了美国。他没有去听课为主,他去跑工厂——福特、通用汽车,一家一家地问:这道工序为什么在厂里做,那个零件为什么从外面买?他也在芝加哥旁听了弗兰克·奈特的课,和雅各布·维纳讨论过问题。那一年他二十一岁,名字叫罗纳德·科斯。
他撞上的是一个当时几乎没有人当作问题的问题。经济学那时已经有了一套相当漂亮的说法:价格机制会自动把资源配置到最有价值的用途上,不需要任何人指挥。可科斯站在福特的车间里看到的完全是另一回事——这里面没有价格,没有竞价,没有"看不见的手";有的是工头、流程、命令和岗位说明书。
如果市场那么有效率,为什么世界上到处是公司?而公司内部,恰恰是价格机制被取消掉的地方。
这个问题的答案,在 1932 年夏天他就想清楚了——目前可考的最早陈述,是他 1932 年 10 月在敦提所作的一场讲座。而正式发表要等到五年后:1937 年 11 月,《经济学刊》登出《企业的性质》,作者二十六岁。
此后这篇文章沉睡了三十多年。1972 年科斯自己在一篇会议论文里抱怨说,它"被大量引用,却很少被使用"(much cited and little used)。真正让它变成一门可以做的学问的,是四十年后另一个人把它那个含糊的核心概念拆成了三个可以测量的东西——那是本篇第二块地基。科斯 1991 年获诺贝尔经济学奖,威廉姆森 2009 年获奖。
科斯给出了问题和答案的形状,但没有给出把答案变成研究的工具:交易成本是一个黑箱,你说不清它由什么构成,也就无法预言哪一笔交易会被收进公司、哪一笔会留在市场上。四十年后,威廉姆森把这个黑箱拆开了。
设想你需要一份设计稿。走市场:你得先知道行情价,得找人,得比价,得把要求说清楚(这一步常常比做本身还费劲),得签合同,得验收,还得防着对方拖稿或者半途加价。这些开销一分钱也不会出现在他报给你的价格里,但它们全都是真实的成本。
走企业:你把一个设计师招进来,付月薪。上面那一串开销大部分消失了——你不再需要为每一稿谈一次价钱,你只需要说"做这个"。但它换来了另一批开销:他今天状态不好你照样付钱;你得管他;等到公司里有三十个设计师,你还得有人管这些管他的人。
企业不是市场的对立面。企业是市场太贵的时候,市场自己长出来的替代品。
这里最容易被读浅的是第二步,也就是那个反问。如果只讲"企业能省交易成本",那么逻辑上全世界应该合并成一家公司;科斯真正给出的是一道边际条件:企业内部组织一笔交易的成本会随着规模上升,市场完成同一笔交易的成本则取决于这笔交易本身的性质。边界就画在两者相等的地方。——这一步的意义远超经济学:它把"该用市场还是该用组织"从一个立场问题,改成了一道逐笔计算的比较题。没有哪种方式天生更好,只有对这一笔交易更便宜的那种。
威廉姆森那一步的价值,在于告诉你这笔账主要花在哪儿。三个维度里,最要紧的是资产专用性——而它之所以致命,全在那个"根本性转变"上:
你为某个客户定制了一条产线;你为某家公司搬去了一座小城;你花两年学会了只在这一家公司有用的那套流程。在你投入之前,你有很多选择,对方也知道你有很多选择;在你投入之后,你的选择没有了,而对方的选择还在。那笔投入产生的额外价值(威廉姆森一派称之为"可占用的准租金"),从这一刻起就成了一块摆在桌上、随时可能被对方要走的东西。
所以这套理论真正在回答的不是"公司为什么存在"这种学术问题,而是一个每天都要做的判断:这件事,我该自己做,该买,还是该签一份长期合同?——而它给出的判据既不是"哪个更便宜"也不是"哪个更专业",是哪一种安排,能让我在投入之后仍然不被人捏住。
教科书版本是这样讲的:二十世纪一〇年代,汽车车身正从木制转向金属冲压,而冲压模具是高度专用的——为某一款车做的模具,换一款车就是废铁。1919 年,通用与费雪车身签了一份十年独家供货合同,同时买下了对方的股份。此后据称双方仍然摩擦不断:定价公式的争执,以及通用希望费雪把车身厂建到自己的装配厂旁边(这会进一步提高专用性),而费雪不愿意。1926 年,通用把费雪车身完全并购。
这个故事被克莱因等人写进 1978 年那篇论文,此后几十年里成了"资产专用性导致敲竹杠、敲竹杠导致纵向一体化"最标准的插图。
这套理论最大的麻烦是"专用性"听起来很有道理却难以测量。乔斯科找到了一个近乎完美的实验场:美国的燃煤电厂与煤矿之间的长期供煤合同。
为什么完美?因为专用性在这里可以用米尺量:如果一座电厂就建在矿口(所谓 mine-mouth,坑口电厂),那么这座电厂几乎只能烧这座矿的煤,这座矿也几乎只能卖给这座电厂——双方被地理焊死。而如果电厂在几百公里外、通铁路,双方都还有别的选择。
结果与理论预言一致:地理上越是被绑死的一对,签的合同期限就越长;而在专用性最高的那一端,双方干脆合并成一家。
蒙特维德与蒂斯考察美国汽车厂的零部件采购,问的是一个很朴素的问题:同样是零件,为什么有些自制,有些外购?
他们发现最有解释力的变量不是零件的价格,也不是技术难度,而是它需要投入多少"专门的设计工程"——也就是那种为这一款车、这一家厂而积累起来、换个东家就不值钱的人力资产专用性。需要大量专用设计工程的零件,显著更可能被收进企业内部做。
1981 年 8 月,IBM 推出个人电脑。为了抢时间,它做了一个在当时看来非常明智的决定:不自己做全部东西。处理器向英特尔采购,操作系统向一家当时还很小的公司购买,而且——这是关键——没有取得独占,对方保留了向其他厂商授权同一套操作系统的权利。整机架构也基本是公开的。
按当时的账,这笔账算得很对:这两样都是"可以买到的、有现成供应商的、不值得自己费劲做的"东西。此后不到两年,康柏等公司通过合法地重写 BIOS 造出了兼容机;再往后二十年,这个产业绝大部分的利润,落在了那家操作系统公司和那家芯片公司手里。
本克勒在《耶鲁法学杂志》上发表的那篇文章标题就是一个玩笑:《Coase's Penguin》——企鹅是 Linux 的吉祥物。他问的问题很直接:Linux、维基百科这类东西,究竟算什么?
没有人被雇佣,所以不是企业;没有人付钱买产出,所以不是市场。成千上万个陌生人,各自认领一小块自己想做的事,产出被免费公开。本克勒称之为"基于公有的同侪生产",并主张它是与企业、市场并列的第三种生产模式——它之所以在此前不可能,是因为寻找、协调、匹配这些人的成本高得离谱;而互联网把这一项交易成本压掉了绝大部分。
这一节要写的东西相当难堪:这套理论最著名的那个案例,是被它自己的创始人拆掉的;而它最核心的那个概念,至今没有人能直接测量。下面前三条批评全部来自这个领域内部。
再补一条方向相反的,免得这一节读成否定:这套理论最结实的部分,不是它的任何一条具体命题,而是它换掉的那个提问方式——把"制度安排"从一个既定的背景,变成一个可以被逐笔比较成本的选择。这一步一旦迈出去,"为什么会有公司""为什么会有长期合同""为什么会有这条法律"就都从哲学问题变成了可以研究的问题。1991 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颁的正是这一步。
先标明分寸:第一、二、四条是这套理论的直接搬用(它本来就是为做这类判断而生的),第三条是它的边际条件在组织里的样子,第五条是边界提醒。第六节②③对以下全部有效——凡是给不出"如果我错了会看到什么"的用法,都只是给现状起了个学名。
科斯留下的"交易成本"几乎无法研究:它是一个只能事后指认的东西——看到一体化,就说交易成本高;看到外购,就说交易成本低。威廉姆森做的事,是把它拆成三个在动手之前就能判断的维度,其中资产专用性可以被相当具体地观察(这条产线换个客户还能不能用?这项技能换家公司还值不值钱?)。
由此这门学问才有了可以事前给出的预言:专用性高、不确定性大、交易频繁的环节,应当被收进企业;反之应当留在市场上。而这是可以拿数据去撞的——本篇案例 02 和案例 03 就是两次成功的撞击。
代价见第六节③④:他为了让理论可操作,把"机会主义"写进了地基,而这既是它最有解释力的地方,也是它挨批评最狠的地方。2009 年他与埃莉诺·奥斯特罗姆(№026)共享诺贝尔经济学奖——两人研究的其实是同一件事的两头:一个问什么该被收进企业,一个问什么可以既不靠企业也不靠市场地被管好。
这是来自内部的最锋利一刀。科斯的图景里,企业与市场的分别在于企业内部靠"命令"而不靠"价格"。阿尔奇安与德姆塞茨说:这是幻觉。
他们的原话大意是:企业没有任何发号施令的权力,没有任何权威,它的纪律手段与两个普通人之间的市场交易没有丝毫不同——老板能做的只有解雇你或者起诉你,正如我可以不再去那家杂货店买东西,或者因为它卖了坏货而起诉它。雇佣关系只是一份可以随时终止的连续交易,"服从"是买来的,不是命令来的。
那企业到底是什么?他们给的答案是团队生产:有些活儿的产出无法拆分到个人头上(几个人一起抬一件重物,你说不清谁使了几分力),于是每个人都有偷懒的动机,于是需要有人专门监督;而监督者本身也会偷懒,于是要让他拿走剩余——利润,就是付给"愿意认真监督的人"的报酬。
这一卡的价值不在它是否推翻了科斯,而在它逼你怀疑"企业 vs 市场"这个二分本身。企业内部也满是讨价还价,市场里也满是长期关系;把它们当成两个纯粹的极端,会让中间那一大片——长期合同、加盟、合资、生态——变得没法讨论。而现实中的绝大多数安排,恰恰住在那片中间地带。
同一位阿尔奇安的另一项工作,把威廉姆森那个抽象的"专用性"变成了一个人人都懂的动词:敲竹杠(holdup)。
他们的论证极干净:一项专用性投资落地之后,会产生一块"可占用的准租金"——即这项资产在当前用途下的价值,超出它在次优用途下价值的那一部分。这块差额没有任何合同能完全保护,因为合同写不全(有限理性);而只要对方是机会主义的,他就有动机在事后回来重新谈价,把这块差额要走。解药之一,就是干脆把两家变成一家——纵向一体化。
他们用来演示这个逻辑的例子,是通用汽车与费雪车身(本篇案例 01)。这个例子后来成了整个领域被引用最多的一个案例,也成了它最大的一次翻车现场——而拆它的人是科斯本人(第六节①)。克莱因此后多次撰文坚持自己的读法,争论至今没有定论。(注:此处的本杰明·克莱因,与 №062 的加里·克莱因、№073 的费利克斯·克莱因,是三个不同的人。)
哈特问了一个非常难堪的问题:如果 A 公司收购了 B 公司,同样那批人、同样那套机会主义、同样写不全的合同,全都还在原地——为什么问题就解决了?把"交易成本"当作理由,等于什么也没说。
他与格罗斯曼、摩尔给出的答案是剩余控制权:既然合同必然不完全,总有没写到的情形;那么"所有权"的真实含义,就是在合同没写到的地方由谁说了算。而这件事之所以要紧,不在于事后,而在于事前——一个知道自己在关键时刻说了不算的人,一开始就不会好好投入。
所以在这套理论里,一体化不是"消除了机会主义",而是把讨价还价的地位从一方移到了另一方,因而把投入的积极性也从一方移到了另一方。它有代价:被收购的那一方,从此也不那么上心了。——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什么都自己做"从来不是答案。
哈特与本特·霍尔姆斯特罗姆(№036)因契约理论共获 2016 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格罗斯曼-哈特-摩尔这条线今天被称为不完全契约理论,是科斯问题最主流的现代答案。